浙江在线04月09日讯本想早点下班,没想到却丢了饭碗。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公交公司获悉,该公司15路公交车两位驾驶员因擅自改变营运线路,被解除劳动合同。
经公司查实,4月2日晚,15路公交车驾驶员邵某,私自提早发车,未按15路线的营运计划行驶,将原定于当日21点28分在新世纪学校发车至衢州一中的班次,提前6分钟发车,并跟随另一辆同路线公交,在行至市中医院站后,擅自从东立交、府东街直接到达浮石停车场,改变原途经的中立交、上下街、斗潭、电信大楼等站点,造成在中立交、上下街沿线的乘客无法搭乘到15路车。
当晚,15路女驾驶员周某,在仍有一趟营运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当天21点25分在安居小区附近私自将车辆终端机关闭,致使在GPS系统回放中无法查询。后经查实,周某原本应在当天21点36分从新世纪学校发车至衢州一中,但她并未按要求进行发班,在行至市中医院站后,擅自从东立交、府东街直接到达浮石停车场,改变原途经的中立交、上下街、斗潭、电信大楼等站点,也造成了在中立交、上下街沿线的乘客无法搭乘到15路车。
“上述两位同志无视组织纪律,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乘客造成了不便,我们对他们采取了严肃的处理,决定解除他们在公交公司的劳动合同。”市公交公司总经理沈富银说。
“最近一段时间,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确实出现下降趋势,我们已经开始整顿,狠抓服务质量。”沈富银说。 (衢州晚报 记者 吴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