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前天下午5点多,在沈海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138km处,一名驾车人在下车换胎时遭后方来车碰撞,不幸身亡。
据高速交警初步调查,遇难驾车人周某当时正运送一车的毛笋从慈溪前往鄞州,车子在沈海高速公路上过了慈城服务区没多远,突然左前轮飞了出去。周某赶紧将车子停在应急车道内,然后就下车准备换胎,他并没有按规定在停车后方150米处放上警告牌,只是在车后10余米处放了一个轮胎替代警告牌。坐在车上的货主当时也下车了,给周某做帮手,二人一起换胎时,都站在了第三车道上。备胎换上后,货主先上车了,周某还在对固定车胎的最后一枚螺丝旋紧,这时,第三车道上有一辆厢式小货车急驰而来,周某被撞倒。周某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高速交警指出,驾车人在高速公路上换胎时被撞身亡的悲剧已不止一次发生,为此再次告诫广大驾车人:车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抛锚,一定要靠边停车;车停好后立即打开危险报警灯,夜间还应打开大灯和光线穿透力较好的雾灯;驾车人观察后视镜确认安全后下车,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在后方来车方向放置专用警告标志,不可随意地用轮胎、水桶等物品替代;然后,离开车辆,站在路边安全的地方报警求助,而不可在高速公路上自行修车。 (宁波晚报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