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摄像头正对着5楼的阳台。
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20多年的老邻居,如今因为一个监控摄像头吵翻了天。家住中山中路191号的朱女士,委屈地向12345诉苦:“阳台外面装了个摄像头,谁受得了一回到家就在邻居的监视下啊。”
而装摄像头的大伯,也是一肚子怨气:“我装摄像头是为了揪出抛垃圾的人,你心虚啊。”
监控摄像头正对着阳台
朱女士家住中山中路191号5楼,两室一厅。在这里住了20多年的她,最近却一心想着赶快搬家,因为对面楼房墙上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不偏不倚,对着的正是她家的阳台。
“4月3日那天发现的,吓了一跳,当时就报警了。”朱女士说,出差两天后,4月6日回来,她发现摄像头还在,又报了警。
朱女士仔细观察后发现,摄像头连着的电缆线是从自己这幢楼的一楼拉出来的。“只要我站在阳台边,就会被拍到。要是晾晒衣服时,动作幅度稍微大一点,岂不是要走光啦。”
朱女士离异,带着女儿过,女儿正在读高中。母女俩被这个摄像头搅得日子也过不舒服,“感觉一天到晚被人监视着,连窗帘都不敢拉开。”
6楼排除嫌疑现在轮到5楼
朱女士的邻居,住在一楼的平大伯很大方地承认,摄像头就是他装的,目前监视的目标,的确是5楼的朱女士家。
“楼上老有人往下扔垃圾,5楼住的也有嫌疑,我装摄像头是为了取证。”平大伯在一楼小院搭了间小厨房,顶篷用的是玻璃钢。今年年初开始,总有人高空抛物,大多是厨房垃圾,每每砸在平大伯家的玻璃钢顶篷上。“有时是半夜两三点,有时是清晨。”
3月份时,平大伯装上了摄像头,一开始对准的是6楼阳台。“有天晚上,又有垃圾扔下来。我查了监控,发现6楼窗口没动静,所以他们就排除嫌疑了。现在轮到5楼了。”
为了这个摄像头,平大伯花了1000多块钱,还是带红外线夜视功能的。他恨恨地说:“我下了血本的,一定要抓到那个人。”
两户人家为停车曾起纠纷
昨天(12日)下午,朱女士和平大伯两人在楼下爆发了激烈的口角。
“自从对准她家后,垃圾再没扔下来过。我严重怀疑是她们家干的。”平大伯愤愤不平。
“我上班那么忙,哪有空半夜起来扔垃圾。明明是他心里有疙瘩,认定我们是坏人。”朱女士大叫委屈。她口中的疙瘩是指两家曾经因为停车问题而引发过小口角。
别看两家吵得这么凶,其实在“前怨”发生前,两家关系称得上邻里和谐。
“大家住一幢楼这么久了,不容易的。以前我们关系也还不错,我还帮她家修过电灯什么的。说实话,只要她道歉,保证以后不扔垃圾,我马上拆。”
定安路社区书记鄢宇表示,经社区从中调解,平大伯答应这两天暂时关闭摄像头。“商议决定将摄像头挪到平大伯家的顶篷上,正好对着这一单元201室到601室的所有阳台。这样既能监控,也不会侵犯他人隐私。为慎重起见,重新安装后,5户人家还可以到平大伯家查看一下镜头取摄角度。”
“其实大家都退一步,体谅一下对方。这样一来,既能杜绝垃圾高空抛掷,换个角度想,又能起到安全监控、防范小偷的作用。”鄢宇说。
律师表示安装监控不妥当
高空抛垃圾实在缺德,不过平大伯采取这种方式抓嫌疑人,在法律上却已构成侵权行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场合安装任何监控、录像、录音设备,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都有权申请拆除。”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说。
张律师表示,即使相关部门批准安装,摄像头也不能侵犯到居民家庭的个人隐私,否则当事人有权起诉要求拆除和摄像头带来的精神赔偿。“在杭州有过几起类似案例,法院都判了拆除。”
张律师说,平大伯真的想要抓扔垃圾的人,其实不用那么麻烦。“平大伯可以直接把楼上所有住户都告了,要求他们赔偿高空扔垃圾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这个也是有先例的。”(岳雁/文胡元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