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4日讯 没有烦杂的争吵声,没有粗鲁的谩骂声,只有几双手在简单的比划,只有小纸条在静静地传递。近日,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法庭内,承办法官调解了一场无声的离婚案件。被告同意了原告的离婚请求,两人“悄悄地”离散。
原告蒋某和被告盛某均系聋哑人,两人于1994年在同一家企业上班,经同事们的撮合恋爱结婚,后生一子。身体上的缺陷本该让同病相怜的两人有惺惺相惜之情,然而这却成为了婚后生活的障碍。
因为两人在婚前了解太少,婚后由于性格不合的原因常常发生意见分歧。2010年3月,蒋某终于走进了法院的大门,提出了要与盛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在审阅案件后,感到棘手之处在于双方均系聋哑人,与他们不能顺利地进行沟通和交流。
为解决“难题”,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哑语老师,希望在案件开庭之日,能作庭审翻译;另一方面下村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与他们进行协调,希望能避免“公堂审判”。
最终,承办法官认为与他们交流用“纸条”更能表达意思,于是在开庭前,又进行了大量的“书面”劝和,但蒋某态度坚决,“称”自己已无法再维持这段婚姻。
承办法官将蒋某的意思转达给盛某,希望能好好考虑一下,不应该固执地坚守一场没有感情的婚姻。
数分钟后,盛某将一张写有“同意离婚”的纸条递给了承办法官,结束了这场“无声”的婚姻,同时蒋某也承诺将由自己抚养孩子,并且承担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