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我是市区江南巴比伦的业主,小区5幢楼下有一处公共空间,面积一两百平方米,应该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供业主休闲娱乐。可是前几天,这个地方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竟被租出去给别人开公司,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记者调查:打进电话的林先生是小区的业主代表,他告诉记者,江南巴比伦小区5幢楼下的公共空间,本来应该设置如台球桌、乒乓球桌等室内体育运动设备,为小区居民提供健身场所,或者是设置一些长凳供居民休息。无论如何,这个空间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的,应该为居民们服务。可是,现在却在没有经过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转租出去让别人开公司,业主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
“公司搬来已经一个多星期了,以后说不定还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影响。”林先生说,他们向所在社区和街道都反映过,但得到的回复是其他小区也是这么做的。
日前,记者在江南巴比伦小区的5幢看到,该楼位于小区内部,与其他楼房不同的是该楼下有一定的空余空间,既非住房、也非车库。其中一间房间里有人在办公,从装修来看应该是新搬入不久。房屋内摆放着两张办公桌,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核对账目,室内没有悬挂该公司的相关标志。当得知记者想了解一些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要么闭口不言,要么以“不知道”作答。
对于“公共空间”用于开公司一事,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俞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建设部门的规定,小区平均每建100间商品房,就要留出30平方米的空间作为社区用房,产权由所在街道所有。因此,5幢楼下的空间是属于这个社区用房的范畴,具体用于什么途径由街道和社区处置。
随后,记者来到新城街道秀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吴女士表示,业主所反映的场所确实属于社区用房。而且,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用房可以用作居民的活动室,也可以出租,产权在街道,使用权在社区。因为考虑到江南巴比伦小区的社区用房不大,只有100多平方米,而且目前入住的业主也不多,因此暂时将其租了出去。
吴女士告诉记者,把一些分散的社区用房出租,这种现象在很多社区都存在,出租所得到的收益也将作为社区的发展资金,为以后社区建设公共设施服务。对于业主担心小区里开公司会影响日常生活,吴女士表示,该公司只是在小区内设一个办公点,主要负责财务工作,并非营业场所,不会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