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杭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主任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国平,副主任陈重华、王基信、项勤、陈振濂、徐祖萼、郑荣胜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任于辉达主持。市人大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拟提交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内容,并决定会议于4月20日至21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负责人关于《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决定将上述报告和说明提交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讨论了关于修订《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方案、关于确定2010年度重点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件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流通消费领域)会议方案等内容。
王国平就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流通消费领域)前期遇到的问题讲了话。他说,专项评议工作要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一是要解决领导体制问题。建议市政府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分清责任,协调解决好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解决认识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无证照摊贩的部门管理职责,切实解决城区、城中村、农村地区的有证照、无证照经营者的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