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去年,我看中了嘉兴市区一套房子,定金都交了。上个月,对方突然反悔不卖了。无奈之下,我只能拿回定金,并收了对方1万元赔偿款。现在,我心里越想越不平,你们说,我还能去法院告他,要回那房子吗?”昨天,市民王小姐给党报热线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的买房遭遇。
快乐买房
王小姐在嘉兴已工作了好多个年头,其间,眼看周围同事个个置办起了房产,去年,王小姐对买房也动了心思,“很想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且听说房价还要上涨,还是及时出手吧!”去年年底,王小姐和家里通了气,决定通过家里给一点,自己出一点,再贷一点款的方式,买一套房子。
之后,王小姐又是上网,又是找房产中介,在走遍嘉兴各大楼盘后,她终于挑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那是一套可以让她自由设计空间的LOFT套房,“我想把下面打造成休闲区、会客区,房子上面的空间则隔起来,既能看书也能休息……”对于未来,王小姐有着无数美好的构想。很快,她就爽快地给了卖房者1万元定金,双方还当着房产中介人员的面签订了合同,并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还款方式和彼此的违约责任。
“房子还没办三证,办好了我再过户给你吧,首付款也别急着给了。”签了合同后,卖房者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把王小姐吓了一跳。因此,王小姐没能尽快进入付款程序,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无奈退房
“去年年中到今年这段时间,嘉兴房价一直在往上蹿,粗粗算下,那套近40万元的房子,大概已升值10多万元。当时,我还暗自庆幸自己下手快呢!”王小姐说,谁知,最近卖房者突然打电话给她,说房子不卖了。
“太没诚信,我当然不同意,但对方态度很坚决,就是不卖,对方还说能按合同赔偿我1万元。我很无奈,但又没什么办法。”说到此处,王小姐显得很激动,“第二天,他就联系了我,开车带我去房产中介人员那里办理退房手续,最后,我把合同正本还给了他。”王小姐说,其实,当时她真的很不情愿,一直在强调自己并不要赔偿金,希望能买回那个房子,这些话房产中介人员都可以作证。
“真要不回那房子吗?当时,我没办法才这么做的。”王小姐说,后来,她上网发现,在这样一个房价快速上涨的大背景下,好多人也碰到过类似违约事件,似乎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法官释疑
王小姐这样的情况,可以找法院帮助解决问题吗?
秀洲法院民一庭徐法官告诉记者,如果王小姐和卖房者签订的合同上,对违约责任仅规定了定金部分的补偿,那么王小姐这个官司已经没必要打了。如果合同上,另外还规定了违约方需要对违约行为作出适当补偿的话,王小姐可以打这个官司,但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对方违约给自己带来的实际损失有多少,并据此索赔,但这个举证过程无疑是难度很大的。
房价的快速上涨,也给市场带来了不少麻烦,除了看房时屡屡发生临时加价现象,像王小姐这样碰到签约后违约的情况也有所增加。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不少法院受理过好几起这样的案件。
“为防止卖房者违约,购房者完全可以增加定金数额,或是在合同中加大违约赔偿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违约现象的发生。”房产中介人士指出。
你在房屋买卖中碰到过类似事情吗?欢迎拨打党报热线,我们会邀请专家,帮你答疑解惑、出谋划策。(嘉兴日报 杨茜 吴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