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前天,到义乌讨要工资的冉昌军可真倒了大霉:不仅工资没讨着,还莫名其妙被两名陌生人暴打了一顿。“打了我后,他们就跑了。民警让我提供线索,可我根本不认识他们。现在,我连治疗的钱都没有。”冉昌军问,在结算工资时被打伤是否为工伤?
讨工资被人暴打
冉昌军是湖北松滋市人。去年3月,他应聘成为义乌宗信物流有限公司的货车驾驶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此后,他被派往该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工作。
4月9日,冉昌军与上海办事处主管阮某发生争吵。当晚,阮某将冉昌军辞退,并让其到义乌总部结算剩余的2000多元工资。
4月12日,冉昌军来到公司总部,因时间太晚,离职手续没来得及办。第二天上午,他在公司办妥手续后,被告知:出纳下午才来上班,到时才能领到工资。
当天下午3时许,冉昌军在公司门口等候。突然,从边上冲出两名陌生男子,对准他的右脸颊一记重拳。冉昌军被击倒在地后,两名男子继续拳打脚踢,他只能用双手护住头部躲避。十几分钟后,两名男子扬长而去。
冉昌军报了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将他送往医院。经检查,他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右眼钝挫伤、虹膜炎。因为没钱治疗,而且自己是在结算工资时受的伤,冉昌军觉得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
不能认定为工伤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贝某。他表示,冉昌军被人打伤的事与公司无关。“他这个人嘴巴太多。前些天,他与上海办事处的主管阮某吵架后,扬言要和阮某拼命,我们知道这个情况后,决定辞退他。”贝某说,公司已为冉昌军办理了离职手续,不会拖欠其工资。
“如果在公司被打,当时他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电话。”贝某对冉昌军在公司门前被人打伤的说法表示怀疑。
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协警郑旭健查阅了电脑记录后证实,4月13日下午,冉昌军报过警,事发地在宗信物流公司门口。
冉昌军告诉记者,4月12日,他曾在公司遇到一个人。“他说,‘听说你在上海很狂’。我当时听了也没在意。”冉昌军说,这个人与阮某关系密切。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京华表示,冉昌军是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被打,不符合认定工伤的三要件,因此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等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后,由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嫌疑人受他人唆使,那唆使他人的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金京华说。
昨天下午5时许,冉昌军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宗信物流公司已结清他的工资。 (浙中新报 记者 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