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近日,笔者从台州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台州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4.71亿元,同比增长34.28%,其中税收收入42.06亿元,同比增长35.44%;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36.37亿元,同比增长9.03%;台州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1.08亿元,同比增长21.64%,完成支出44.19亿元。
据分析,一季度台州市财政收入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房地产业税收增长强劲,有力地拉动了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从税收收入来看,1-3月份房地产税收收入10.05亿元,同比增长152.94%,为有史以来最高。
二是四大主体税种增长不平衡,增值税相对较差。四大主体税种中,除增值税增长较慢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幅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营业税收入13.35亿元,同比增长54.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7个百分点,增幅较高的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租赁商务业。企业所得税收入12.53亿元,同比增长52.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
三是各县市收入增长不平衡,重点税源企业增长明显。1-3月份县(市、区)财政总收入增幅最高的小本级为101.72%,最低的玉环为-1.57%。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最高也是小本级达108.41%,最低的玉环为14.5%。
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增长较快,民生和社会保障支出得到加强。1-3月份,全市共支出44.19亿元,同比增长26.86%,高于全省15.8个百分点。教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的财政投入分别增长29%、34.92%、100.18%、71.72%、74.45%、31.38%,远远高于支出平均水平。 (台州日报 记者 曹家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