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五开始,酝酿已久的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和计重收费开始试行了。记者日前了解到,目前我市境内的甬舟高速出口也开通了不停车收费通道。今后,开车出入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只要车上安装了插有通行卡的电子标签,并从专用车道进出,就可以不用再停车取卡、付费了。
不停车收费很“低碳”
据了解,ETC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世界上先进的收费方式。该系统之所以能自动识别车辆进行收费,是因为它在车辆的车窗外安装了电子标签(OBU)。当车辆以时速20公里左右匀速通过ETC车道时,在电子标签里面插入不停车收费通讯卡,车辆就能利用电子标签和车道天线进行微波通讯,只需要两三秒就能实现车辆资料的读取和扣款。但电子标签必须与不停车收费通行卡配合使用,只有当记录有车辆信息的通讯卡与银行账户绑定时,车辆应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才能从绑定银行账户中自动扣除。
据舟山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服务处的工作人员介绍,ETC最大的便捷就是在通过高速收费站时,可以使读取、扣款一步到位。这不仅可以节省原先停车、付钱、找零的等候时间,还能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是一种“低碳”的收费方式。预计这样的收费方式将比传统人工收费快3~5倍,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收费站拥堵问题,还能节能减排、促进环保,有效提高车辆的营运效益。
高速不停车服务处开始办理该业务
那么,驾驶员应该如何办理ETC呢?记者了解到,为引导社会公众接受这种先进的服务管理方式,全省11个地市均设有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以方便各地司机申请安装ETC电子标签。目前,我市的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服务处也已正式开始受理个人用户与单位用户的申请业务。
据介绍,目前不停车收费主要是针对客车(非计重收费车辆),而对接受不停车收费方式的车辆用户,我省也暂定三年内会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3%的优惠。同时,我省还对全省范围内的首批10000个电子标签进行了免费赠送,我市首批共有80张免费电子标签卡可申领。
自愿申请办理的个人用户,可凭车辆行驶证、身份证、信用卡等证明材料,并提供银行账户,即可到指定银行和舟山ETC服务处办理业务申请;单位用户需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银行账户,即可到指定银行和舟山ETC服务处办理业务申请。受理成功后发放不停车收费通行卡,并安装电子标签,就可成为ETC用户。
舟山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服务处设在新城行政中心三号楼2楼,详细事宜市民可拨打电话0580-228520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