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女孩在东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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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穿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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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9:53,黄先生来电:有个小女孩在东新路好来登酒店住了3天,带了3000元钱离家出走,是不是杭州人不知道,具体问东新派出所。
下午1点多,在东新派出所见到这个小女孩。身高一米二多,样貌清秀,披肩长发,头上戴着细细的水钻发箍,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里面的白T恤脏脏的,黑色打底裤,脚上穿着旅游鞋。右手腕戴着一串橡筋绳穿的手链,她自己说是钻石的,指甲上涂着金粉指甲油。
女孩身上背一个粉红色芭比娃娃挎包,鼓鼓的,里面有一个本子,一张三塘旅店钥匙卡,一张克莉丝汀面包店的翡翠卡,不是实名注册,只知道地点是上海宝山区武林路357号,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消费都是2009年12月2日,现在卡里还剩50多块钱。她还带了一双跟高六七厘米的红色皮鞋,一把粉色折叠伞,一件印有米奇头像的白底花外套。
自称家在巴黎
派出所一间办公室里,两名警察在和她讲话,她很随意地坐在一张椅子上,手里玩着一张揉烂了的餐巾纸。还不时从包里拿出化妆水,往脸上喷几下。
其中一位五十多岁的民警(小女孩叫他“大伯伯”)说:“她说她叫方媛媛,上海人,爸爸叫方孟盛(音),妈妈叫杨美丽(音),我们与上海警方联系,根本没有找到这样一对母女。已经问了很久,她的真实姓名、父母的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一个都不肯说。让她说几句上海话,她只会说,‘你做啥’‘戆大(上海方言:傻瓜的意思)’这两句。”
小女孩说她6岁就去巴黎了。我让她说两句法语,她只含混地说了一个词。
“你怎么来杭州的?”
“坐飞机来的,我妈妈带我从巴黎来的。现在妈妈出差去了,爸爸也去了。”
问她妈妈不见了担心不担心的,她说,“她一个大人,还要我一个小孩来担心啊?”
“你的家在哪里?我们送你回去。”
“在巴黎,你们送么?”
……
几分钟后,小女孩吵着要见好来登大酒店的服务员姐姐,不时跪在椅子上,看看窗外,对着警察一边做鬼脸,一边哀求:“她拿了我的钻戒,她会不会跑掉啊,我要去找她。”
警察说,那个服务员也说有个戒指,两个人在宾馆房间玩来玩去不见了,具体值多少钱他们也不知道。
她说父母要把酒店包下来为她庆祝生日
小女孩说的服务员姐姐,是好来登水吧吧台服务员,叫王甜,19岁,今年2月从甘肃来杭州打工。
王甜讲述了她和方媛媛认识的过程——
4月11日晚上7点,我在上班,她穿着一条蓝色裙子进来了,买了一瓶冰红茶。她随身带着一个很精致的包,看到酒店外有几个小朋友在玩,她把包往柜台上一放,就往外走,我叫住她:贵重物品自己随身带。
她说,贵重物品不能拿在手里,让我帮忙看着。
玩了一会,她回来就一直跟我聊天,还跳舞给我看。她说她父母在上海有很多公司,她在法国一家贵族学校读书。她跟爸爸妈妈在我们酒店吃饭,明天爸爸妈妈就要出差了,爸爸妈妈让她在同学那里住两天,同学的父母等会儿过来接她。下星期一(4月19日),父母要在这里为她庆祝生日,把酒店包下来。
当时,我忙着工作,她就跟我找话说,讲英语和法语的区别。
一直到晚上11点,还没有人来接她。我送她到酒店门口,看着她上了一辆出租车,看到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房卡说,叔叔,去这个酒店。
接下来3天,我休息,听同事说,她来找过我。
4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她又来了,身上戴了很多首饰。她拿出一个戒指,要送给我,说她家里有很多钻戒,这个戒指是她妈妈从法国买来的,还没戴过。这个戒指,有天早上,我洗漱时拿下来忘戴上去,后来就不见了。
她说她爸爸妈妈还在出差,要在宾馆住几天。我说住宾馆太贵了,就带着她到了我租的房子,一进门,她就说,这里又小又破,不要住,她有钱,可以到酒店开房间。
后来,我们就在好来登大酒店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个房间。无论我上班还是休息,她都紧跟着我,连上厕所都要跟我一起,一口一个姐姐。
女孩说丢了手机大吵大闹
女孩在好来登宾馆入住的是5218房间,标价280元,媛媛付了260元。第二天换到另一个同样规格的房间,6222号,每天付245元,王甜和媛媛16、17日晚上都住在这里。
两人在房间里玩玩游戏,媛媛说自己的高跟鞋穿着太累,要去买旅游鞋。一两百的她不要,一般都买六七百的。17日上午,王甜带着她到银泰买了一双儿童旅游鞋,116元。
18日中午她退了房,下午王甜没有上班,媛媛找不到她,在宾馆大哭大闹,用扫帚赶客人,后来还说手机被偷了。晚上8点多,酒店保安报案,她被带到东新派出所。
她把5岁小女孩推进河里
好来登保安主管说,媛媛住在这里的时候,曾把宾馆后面菜贩家的一个小女孩推进了河里。
掉进河里的小女孩叫娜娜,5岁,外婆在菜场卖家禽,说起这件事很气愤。
“星期六下午4点不到,有个人把我孙女抱过来,全身都湿透了,还是臭的,嘴巴里也呛着水。把她擦干,换好衣服,她说是宾馆里一个姐姐把她推下去的。”
外婆带着孙女去好来登,娜娜一眼就认出了媛媛,“她说穿‘新娘裙’的那个姐姐”。
媛媛说,她在酒店边上碰到一个小女孩,就带她到河边玩,说:“你闭上眼睛,我们开始做游戏。”小女孩闭上眼,她不小心把小女孩推下了河。
在派出所,我问媛媛认不认识娜娜,她说你问这个干什么,我不认识。“我也没法把她救起来,就去找人。回到好来登,王甜买来吃的,我就忘记这个事情了。”
之前有两天住在三塘旅馆
三塘旅馆的潘先生回忆说,11日晚上10点多,确实有个小女孩一个人来住宿的,穿着一身粉红色连衣裙,背一个包。
“讲话逻辑思维都很好的,而且很有礼貌。我说住宿都要凭身份证的,她说我这么小哪有身份证。问她为什么没有和父母亲一起来,她说,妈妈去上海出差,爸爸妈妈都不在,自己一个人住害怕,就来住旅馆。”
潘先生看她一个小女孩那么晚还在外面,就答应让她住,“一百块的单人房,我给她打对折,50块一晚上。”
小女孩只在登记本上写了自己的名字,方媛媛。
“她当时就给了我一百块押金,第二天说,我不用给你钱了哦,昨天还有50在那里。”
开好房间,小女孩又出去了,“她说有个同学在附近,去找他。她很懂事,走之前还说,这里不熟悉的,回来万一找不到了怎么办。我说我有电话号码,她说最好给她一张名片。我就给了她一张钥匙牌,电话地址都有的。半个小时的样子,小女孩回到旅馆了。”
13日8点多,女孩离开旅馆。“我问她还回不回来住,她说要的。”结果再没回来过了。
上海警方回复
女孩是上海人 父母离异
昨晚,上海警方回复,说去年也有一个女孩自称方媛媛的,在他们那儿的一家派出所闹过,说法跟在杭州说的差不多。后来查实,这个女孩确实是上海人,2000年4月出生,名叫方×,读小学,但她的父母并不像她说的那样在上海有很多家公司。方×父母离异,而且当时父母都在服刑。
东新派出所民警联系上方×的姑姑,姑姑说,方×的爸爸已经出狱回家了,最近方×爷爷病重,家里很忙,没人来杭州接方×回家,她说:“你们送送她回来,好了。”
10日,方×在上海上学时出走,家人昨天才到派出所报失踪。
民警让她传方×的照片来看看,她说她的手机不能发彩信,也不能收彩信。
昨晚,上海警方用手机彩信发来方×的照片,和“方媛媛”的确是同一人。 (都市快报 记者 严峰 通讯员 周莹 摄影 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