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个名字,自称在巴黎读书
小姑娘之前在香积寺路上的好来登大酒店住了4天。
小姑娘跟人说,自己是上海人,在法国巴黎的贵族学校读书,父母都出差去了。小姑娘的手机前一天被偷了,在酒店里吵闹,还用扫帚赶客人出去,酒店只好报警。
民警把她带到派出所,说是带,实际上是“骗”过来的。民警说,她一开始不肯走,后来跟她说,我送你去法国,现在上车去机场,小姑娘才上了车。
到了派出所,小姑娘跟民警说,自己叫方媛媛,今年12岁,上海人。其他的说辞,基本上跟酒店工作人员说的一致。
民警查了一下,没有叫方媛媛的12岁上海人,基本判断这是个假名(为了表达方便,下面都用方媛媛称呼)。查了杭州的失踪人口名单,没有对上,民警联系了上海警方,但还没有回复。
问她父母的姓名和电话,不肯答,只说父母手机号码开头第一个数字都是“1”。
这下把民警给气乐了:谁的手机号码开头不是“1”啊!
下午,我在派出所里,看“方媛媛”难得有静下来的时候。一会跟记者“交涉”,一会跟民警吵着要见酒店服务员王甜,踩着高跟鞋走来走去。
唯一一次坐下来,她从随身一个粉红色的包里拿出一瓶化妆水,往脸上喷了几下。
问她问题,一概不回答。
“家里很有钱,在上海有很多公司”
酒店的工作人员说,小姑娘是15日开始住在这里的,一直黏着王甜。
王甜是1991年出生的甘肃女孩,在酒店的小卖部当服务员。
因为“方媛媛”,王甜被弄得疲倦不堪。她妈妈说,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王甜都没吃过东西,一晚上没睡,刚回租的房子补觉。
为了配合警方做笔录,王甜赶回了酒店,向民警叙述了她和“方媛媛”认识的过程:
4月11日晚上7点,我在上班,“方媛媛”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进来了,买了一瓶冰红茶,然后又向我要了个杯子,把饮料倒在杯子里喝完了。
她随身带着一个很精致的包,不是今天这个粉红色的,她把包放在柜台里,要出去看看酒店里有没有小朋友一起玩。我叫住了她,贵重物品还是得自己随身带着。
她说,贵重物品不能拿在手里,让我帮忙看着。
玩了一会,她回来从包里拿出手机和MP3,给玩伴们看了下,又拿回来放进了包里。
之后,她就一直在跟我聊天,还跳舞给我看。她说,家里很有钱,爸爸妈妈在上海有很多公司,她在法国一家贵族学校读书。今天,她跟爸爸妈妈在酒店吃饭,明天爸爸妈妈就要出差了,让她在同学那里住两天,同学的父母等会会过来接她。下星期一,父母要在这里为她庆祝生日,把酒店包下来。
她跳舞的时候,我还用手机放了《致爱丽丝》给她伴奏。
就这样,我忙着工作,她就跟着我找我说话,讲英语和法语的区别,问我,你知道棒棒糖的英语怎么说吗,还在纸上写了下来。(问王甜这个英语单词写得对不对,她很不好意思地笑了,她也不会。)
一直到晚上11点,还没有人来接她。我这里要打烊了,在数钱,她看我数钱,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叠百元面值的钞票,也数了起来。
一共38张,多少钱?她问我。
我说,3800元,你自己放好。
那天外面下着雨,当时她还没有住在我们酒店。晚上11点多,我送她到门口,看着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去她当时住的酒店。
接下来3天,“方媛媛”来找过她,王甜休息。
4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方媛媛”又来到王甜工作的好来登。“打扮得特别成熟,就是今天这副样子,另外还戴了很多首饰。”王甜说。
“方媛媛”说,她在中央电视台舞蹈比赛拿了第一名,“我家这么多钱,不拿奖才怪。”
她拿出一个戒指,要送给王甜,并说,她家里有很多钻戒,这个戒指是她妈妈从法国买来的,还没戴过。
王甜说,这个戒指,有天早上她洗漱时拿下来忘戴上去,后来就不见了。
“方媛媛”说,爸爸妈妈还在出差,要在外面住几天。王甜先带着她到了出租房。
一进门,“方媛媛”说,这里又小又破,不要住,她有钱,可以到酒店开房间。
在“方媛媛”的坚持下,他们在好来登大酒店用王甜的身份证开了个房间,一起住了两天,“方媛媛”对王甜很亲密,无论她上班还是休息,“方媛媛”都要紧跟着她。“连上厕所都要跟她一起,一口一个姐姐。”
4月17日,“方媛媛”出去玩的时候,在酒店边上碰到一个4岁的女孩,带她到河边玩,结果那个女孩子掉到河里去了。
幸好女孩被人救了上来,听说“方媛媛”有个姐姐,对方家人找到了王甜。有一种说法是,当时“方媛媛”让小女孩闭上眼睛,说“我们开始做游戏”,等女孩闭上眼睛,她就把女孩推下了河。王甜好说歹说,对方才平息了怒火。
4月18日,方媛媛的手机被偷了。当晚,王甜下班回家,方媛媛在酒店里吵闹,酒店工作人员报警。
据民警介绍,方媛媛身上的3800元,都被她在一星期内花光了。
已联系上女孩家人
4月10日早上就从上海出走了
晚上10点半,女孩的家人联系上了,我再次赶到东新派出所。
民警说,女孩的确姓方,但不叫“媛媛”,2000年出生,上海人,父母离异,跟着父亲一起生活。4月10日早上从上海家里出门去上学后就一直没回家,但家里人却一直到18日才报的警。
派出所联系上女孩父亲,对方说,家里有老人病重,没时间过来,请民警把孩子护送到上海。
“方媛媛”这时已经在派出所吃过饭洗过澡了,换上了白色T恤和牛仔裤,看上去清清爽爽,正缠着一位50岁的协警大叔一起猜字谜。不过,她还是要民警一定要把王甜姐姐找来。
粉红色的连衣裙,10厘米左右的红色高跟鞋,微卷的长发,自称叫“方媛媛”的小姑娘在东新派出所的院子里走来走去。
如果没有那双高跟鞋,小姑娘看上去像一个洋娃娃,只是打扮上的成熟与她脸上的稚气交错在一起。
“为什么穿这么高的高跟鞋?”我问她。
“我已经成年了,为什么不能穿。”她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