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1日讯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前,宁波市工商部门对商标代理市场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由于准入机制缺乏,目前宁波市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准入机制缺乏,目前宁波市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混乱
行业内部无序竞争
2003年以前,要想成立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人必须有3名以上,注册资本要达到100万元。2003年以后,商标申请完全市场化,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注册资本等限制条件全部取消,商标代理机构立即骤增。目前,宁波市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有45家,而市工商局商广科初步分析,全市未经备案的代理机构至少有50家。
代理机构数量在增加,商标注册总量的变化却不大,商标代理行业陷入了无序竞争的泥潭。工商调查发现,奉化市溪口某服装店和宁波市科技园区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竟然也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黑代理”扰乱市场
一些心术不正的“黑代理”趁机钻空子,进一步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2005年,鄞州欧菱电梯配件厂通过鄞奉路上一家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了“欧菱”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公示期结束,厂家才发现“欧菱”电梯商标已被别人注册,原先的代理机构此时“人间蒸发”。工商调查发现,该商标代理公司的收费高出正常水平800元,且没有出具正规发票与国家商标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此外,我国的商标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商标代理机构应该事先查询,如果发现商标已被他人提前申注,一般都会劝申请人换一个商标名称进行申报。而欧菱公司最初未得到该商标已被他人提前申注的信息,却在出钱后发现该商标已被人注册,由此推断欧菱公司很可能遇到了骗局。
还有,宁海县一私企老板注册商标到期要续展,有商标代理业务员以2000元一件(商标续展行政规费为2000元)的低价上门服务,结果该业务员没有去办商标续展申请,而是重新申报注册申请(行政规费为1000元),从中赚取差价1000元,而此注册申请又与其他申请人的在先申请冲突。
工商部门无法可依
商标代理是一种知识产权代理,在立法上应有别于一般的中介代理行业,应建立严格的资格认定制度和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及代理行为的管理上有法可依。
“对于当前商标代理市场的混乱局面,工商部门正处于一个想管却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仍没有规定主体准入资质条件,也没有赋予管理部门相应的管理手段。 (东南商报 记者 周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