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1日讯 温州泰顺的欧女士打进热线说,她看中了位于杭州市三墩温州村的一套100多平方的商品房,4月12号付了2万块的定金,凑齐了三成的首付,其他的100来万打算银行按揭。但之后,国家连出两道房贷新政,政策变化了,按揭办不下来。欧女士就想退房,她的理由是合同不能成立,希望房东把定金还给她。这是房贷新政出台后我们碰到的问题,看能不能帮得上。
欧女士是温州泰顺人,在老家有一套房子,觉得杭州不错,就托了亲戚朋友在杭州三墩镇温州村又给她挑了一套100多平方的商品房,总价150多万。为了在杭州买房子,她把温州老家的房子抵押了,再东拼西凑准备了3成的首付,4月12号她的亲戚帮她付了定金,约好4月19号之前签合同。昨天她和丈夫从温州赶了过来,但是得到消息,说是政策变了,按揭办不下来了。
“就是想供小孩读书。因为这边城市培养小孩子比较好一点……”欧女士说,自己是农村的,什么都不懂,连房子都没看到过,一切都是亲戚朋友张罗的。现在中介说,房贷新政规定购房人出具在购房地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及半年的银行流水账。欧女士说她又不在杭州工作,怎么可能拿得出。再说了,签合同的时候,又没有要求这个。既然违约不是她的错,那么,两万块的定金,拿回来也是合理的。对于这样的说法,中介表示不能接受。
众泰地产三墩店店长潘雪情:“现在这个事情,我们也碰到很多,政策变化比较快,如果说他们解决好了。双方签一个解除协议,那么,我当场、立马、一分不少的还给她。作为我们中介来说,如果房东不同意,那我也没有这个权力,把钱私下、单方面地还给她。”
房东毛先生认为,自己才是最无辜的,欧女士他们把签合同的日期一拖再拖,也太过分了,所以才想要拿定金做补偿的。“我跟你讲,你如果开始态度好一点,不要一帮女人跟我来胡搅蛮缠,好好和我说,新政策出来了,这是无法抗拒的,你说给我听,我们都是理解的,我们也是正常人,不是野蛮人。”
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总算达成了一致。房东毛先生:“她说解约就解约吧。你叫他赔偿中介就行了,我无所谓的。说句难听的,是给温州人丢脸,素质问题。”
欧女士:“高高兴兴来买房,买不成说实话我也不高兴(现在这样的结果你接受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