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浙江野鸟协会两位资深会员到余杭瓶窑镇张堰村北湖拍鸟,意外拍到有人开一辆本田CRV持枪打鸟。18日,本报头版报道后,警方介入调查。19日,警方传唤本田CRV车主,另有两人持枪自首。本报刊登了嫌疑人自首时上缴的气枪和打鸟时的枪对比照片,两支枪是否同一支枪有待警方进一步验证。
前天,余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枪支专管员任警官说,违法嫌疑人金某某、王某承认,两支枪的确不是同一支枪。打鸟枪是王某2008年底花了2000多元在网上买的,他不想上缴,就找熟人邵某要来10年前的旧气枪,冒名顶替。
警方昨天发来事件通报:4月17日下午,金某某(男,余杭镇人)向杨某某(男,仓前镇人)借了浙AJX×××本田轿车后,会同王某(男,径山镇人)等人到瓶窑镇张堰村北湖草塘用气枪打鸟。气枪和铅弹为王某2008年年底从网上购买获得。在得知公安机关在调查此事后,王某将气枪拆解后藏匿在一处垃圾堆里(塑料枪托烧毁)。后从邵某(男,余杭镇人)处拿了一支旧气枪到派出所冒名顶替。目前,涉案的2支气枪已收缴,对金某某、王某已依法作出治安拘留处罚。邵某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毒案件奖励标准》,杭州市公安局将对两位快拍小友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都市快报 记者 韩丹 通讯员 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