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拥有16家门店,二手房业务在宁波能挤进前五的宁波宏润诚信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一夜之间突然倒闭,牵出了宏润房产老板张忠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亿余元的大案(本报去年10月17日曾做报道)。
昨天下午,张忠军及其妹张赛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海曙法院公开宣判。
非法吸储高达9.45亿
张忠军和张赛飞兄妹二人原是舟山人。1999年,张忠军带着10万元到宁波宏润房产打工。5年后,他盘下了宁波宏润诚信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身价倍增。
张忠军领军宏润诚信后,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相继开出10多家门店,并于2006年9月,盘下了海曙区协和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的5家门店。据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前,宏润房产年交易额高达四五亿元,跻身宁波市房产中介前列。
但据有关部门调查,张忠军靠做房产生意一年仅赚了三四百万元,通过担保公司的业务却有三四千万元的收入。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张忠军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90余名社会不特定公众和几家单位非法吸收存款,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千万元,先后累计人民币高达9.45亿元,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给他人,以此非法牟利。
因张忠军将吸存资金转借给王伟(中国粮油第一案的被告)、余骏、陈建明等人,而陈建明又将其中部分钱借给徐吉洪等人。后因余骏、徐吉洪、王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继案发,张忠军的资金漏洞难以长期维持高额利息支付,也于2008年7月28日案发。至案发时共有2.9亿元无法偿还给被害人和债权人,后向宁波市公安局投案。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海曙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忠军、张赛飞合伙,为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共计9.45亿余元,数额巨大,并造成损失1.78亿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共同犯罪,张忠军为主犯,张赛飞为从犯。因张忠军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故最终海曙法院判处张忠军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张赛飞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东南商报 通讯员 李义山 陈莹 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