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一年时间内,胡某陆续从11人处借款417万元,许以3~6分的月利息还款,当债台高筑近500万元的时候,胡某只得逃亡。三年后,他对公安机关说:“逃亡太累了,我自首。”上周,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数额巨大,胡某被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胡某先后做过苗木、互联网等生意,无奈时运不佳,并不景气。为解决公司资金短缺问题,他通过让朋友介绍等方式,先后从包某、曹某等人处借款417万元。胡某向他们写下借条,称以25‰的利率借款,事实上他们的口头协议是3~6分月利,包某借的150万元在10个月内就收回利息56.6万元。胡某“只还利息不还债”,起初还诚实守信,基本上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了利息,以至于许多人甚至主动送钱上门。殊不知,他频频借款也只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权宜之计。
2007年下半年起,胡某因生意亏损,连利息也无法偿还,只得在外地东躲西藏。其间,他曾回金华主动跟债主商议,希望减轻些债务,但事实上他已无力翻身,折腾一番后,只得再次逃亡,在周边市、县打游击,索性当起了“老赖”。2009年6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捕后,胡某的逃亡生活就变得更为艰难,昼伏夜出,东躲西藏,基本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穷困潦倒,有家难回,躲躲藏藏的生活使他的精神备受煎熬,妻离子散的悲痛终于让胡某鼓起勇气回家自首。 (金华晚报 通讯员 楼顺忠 赵明 记者 陈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