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打进热线:“我在南白象高速入口忘了拿通行卡,高速收费站没有提示也没有阻拦,后来到了萧江出口,收费员让我出示通行卡,我找了半天没找到,后来让他们翻查记录才发现原来我忘了拿卡,现在他们说我故意冲卡,可我不是故意的。他们还让我赔卡的钱,我又没拿过卡,为什么要赔?”
见习记者黄伟记者徐晓春核实报道:
在高速公路温州南收费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记者调取了张先生驾驶的面包车当时进入高速入口时的录像。监控显示,4月23日12时50分40秒,张先生驾驶的面包车是紧跟在一辆本田越野车后面,还没等自动栏杆臂放下来就直接开了过去,确实没有拿通行卡就上了高速。
张先生则表示自己并非有意冲卡,而是当时刚好在想事情,看见前面的车已过去,就下意识地跟着开过去了,对于自己忘了拿卡的事情一点都想不起来。他对自己没拿通行卡反而要赔偿IC卡工本费的处理方式表示不解。
萧江收费站通过监控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他们请示了领导后,实行了人性化管理,仅收取了张先生车子的通行费用,而没有让他赔偿IC卡工本费。
高速公路温州南收费所副所长陈信从告诉记者,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关于《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车辆进入收费站时,应主动领取通行凭证或者交纳车辆通行费,任何车辆不得冲卡;车辆驾驶员应当妥善保管通行凭证,对无通行证、通行凭证损坏的车辆,可以要求其补交其应当交纳的车辆通行费。而《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收费业务操作规程》则明确规定了,对损坏IC卡及无卡的车辆,应补交可能行驶最远路程的通行费,并赔偿IC卡的工本费。因此,张先生的这种行为无论是否是故意的,根据规定都要补交通行费和赔偿IC卡工本费。
他强调,一般在高速入口处恶意冲卡的情况比较少见,往往是很多车主注意力不集中而无意冲卡。而在出口处冲卡的现象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大货车。目前,高速公路收费部门使用的都是自动栏杆机,其栏杆臂的下降是由电脑控制的,无论是无意还是恶意冲卡,都是很危险的。而对于恶意冲卡的车辆,他们会联合相关部门对冲卡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