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44岁的李某是个泥水匠,江西人,暂住在义乌稠江街道龙回村。4月21日晚,雨下得很大,他驾驶二轮摩托车送工友回家。返回暂住地时,因为路上车少人稀,他就从环城西路的西侧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当晚7时许,途经百合小区地段时,雨越下越大。豆大的雨点打在李某脸上,他有些睁不开眼。模模糊糊中,他隐约看到前方有人撑着伞行走。也不知为何,一心想避让却还是撞上了行人,自己与车一起摔倒在地。
被撞的是一个女孩子,似乎被撞伤了脚。李某称,当时他曾上前搀扶,对方说脚疼站不起来。按理应该及时报警或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李某只管扶起摩托车,不管雨中受伤的女孩,一溜烟跑回了暂住地。
伤者是河南人,也姓李,她想不到肇事者会逃逸,自己又追不上,只好先记下车牌号码报警。经查,该摩托车登记的是销售店的名称,住址是龙回村。
由于现场没有任何肇事车辆的遗留物,也没有肇事者的相关信息,交警只能逐一排查。伤者的亲属很气愤,也主动去龙回村寻找。巧的是,4月22日,她的亲友在龙回村发现了肇事车辆,并得知李某正打算搬到附近的沈村,便一路跟随。交警获知肇事车行踪后,赶到沈村将李某抓获。
经查,李某的行驶证、驾驶证齐全,也交过交强险。将人撞伤后,只要报警处理,根本没什么事,医疗费也不用自掏腰包。这一跑就麻烦了,反而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被抓后,李某后悔不迭,直骂自己糊涂。他说,当时他怕等交警过来处理麻烦,还要赔医药费,就想一走了之。 (浙中新报 记者 龚喜燕 通讯员 朱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