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通讯员王佳)4月16日,浙江省电力公司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就全面建设湖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达成协议,共同扶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运营,推动湖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省电力公司党组书记姜雪明、湖州市副市长周杰代表双方分别在《关于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2010年,浙江省电力公司计划在湖州建设35个充电桩及若干个电池更换服务网点,并在未来几年,逐步增加投入,扩大规模,还将专项投资10千伏及以下配网建设与改造,为充电设施接入创造条件。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省电力公司编制湖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与湖州市城市规划的有机衔接,将规划的充电设施站址及相关的电力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做好有关预留和保护工作。同时,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应用,双方在全面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基础上,共同扶持充电设施运营,电力公司负责对建成后的充电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双方将充分利用湖州市现有的物联网、现代物流业及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资源,积极推进标准电池组配送模式,开展专业化的充电配套服务。据了解,浙江省电力公司将积极支持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展本地电动汽车产业,特别是协助本地物联网、动力电池、电气设备等相关企业发展,争取形成规模产能,共同推动湖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