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商家又将掀起新一轮促销高潮,广大消费者应慎识促销活动中的各种价格欺诈行为,在促销浪潮中理性购物,获得真正的实惠。浙江省物价部门为此专门提示六种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谨防上当。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满400减330、买300送300……”各种满就减、买就送、打折、特价、大减价、惊爆价、清仓价、最低价、大甩卖等越来越多的商业促销活动,成为每个节假日商家吸引消费者的重要促销手段,这些貌似“亏本”的诱人促销活动中,其实隐藏着一系列价格欺诈行为。
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优惠折价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以优惠价买到的商品,价格其实与该商品平时的销售价格相差无几,甚至更高。
高定价,大促销。经营者在开展“满就送”、“满就减”等促销活动时,先将商品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使商品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活动前的实际交易价格,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虚假宣传,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标示虚假的进价、出厂价、特价、市场最低价等引诱消费者购买其商品。
虚构降价原因,诱导性标价。一些经营者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经常打着换季打折、优惠价格、酬宾价格、促销价格、拆迁转行、最后三天等用语,谎称降价让利,诱导欺骗消费者。
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或没有。有的销售商品代金券、抵价券,不注明使用价券购物的限制条件;有的为了招揽顾客,故意隐瞒部分价格条款,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等。
模糊赠售。“买一送一”中赠送的物品有的不是同一种商品,有的是品种相同但在规格、质量、价格等方面做文章;模糊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夸大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价值)。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商业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行为,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发现价格欺诈等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每日商报 记者 崔丘 通讯员 陈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