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8日讯“五一”假期临近,商家又将掀起新一轮促销高潮。昨天,宁波市物价部门公布了六种常见的价格欺诈形式,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谨防上当。
满就减、买就送、打折、特价、大减价、大甩卖……每个节假日,商家都会推出许多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这些貌似“亏本”的诱人促销活动中,其实可能隐藏着一系列价格欺诈行为。昨天,物价部门公布了六种常见的价格欺诈形式,提醒消费者提防促销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理性购物,获取真实惠。
1.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经营者采取虚构原价的手段,以根本不曾有过的价格作为原价,打着优惠折价让利的幌子欺骗消费者,消费者以优惠价买到的商品,价格其实与该商品平时的销售价格相差无几,甚至更高。
2.高定价,大促销。经营者在开展“满就送”、“满就减”等促销活动时,先将商品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使其商品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活动前的实际交易价格,消费者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优惠,还可能支付更多的现金。
3.虚假宣传,诱导他人与其交易。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标示虚假的进价、出厂价、特价、市场最低价等引诱消费者购买其商品。
4.虚构降价原因,诱导性标价。一些经营者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经常打着换季打折、优惠价格、酬宾价格、促销价格、拆迁转行、最后三天等用语,谎称降价让利,诱导欺骗消费者。
5.价格附加条件不明示或没有。有的销售商品代金券、抵价券,不注明使用价券购物的限制条件;有的为了招揽顾客,故意隐瞒部分价格条款,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等。
6.模糊赠售。“买一送一”中赠送的物品有的不是同一种商品,有的是品种相同但在规格、质量、价格等方面做文章;模糊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夸大所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价值)。
物价部门表示,以上这些商业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行为,都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如果发现,可及时拨打12358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 (东南商报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李献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