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在新岗位工作已经好几个月了,但提起“竞争性选拔”,黄金钟至今仍兴奋不已。一直在市检察院一线工作的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能通过公开竞争,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一跃”成为单位的中层干部——在前不久市检察院开展的中层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黄金钟从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走上了公诉处副处长的岗位。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使领导岗位不再遥不可及,对年轻干部而言,只要在本职工作上表现优秀、获得认可,就完全有机会到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才华。”从普通工作岗位一路走来,黄金钟的成长轨迹不仅印证了市直单位“竞争性选拔”机制所带来的效应,也从广度和深度上激活了干部队伍所蕴藏的巨大潜能。
干部人选是怎样产生的?群众有多少“话语权”?这些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日前,我市下发了《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全面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确保了“竞争性选拔”的可操作性。
“这次竞争性选拔的民主测评情况量化占总分值的40%,有效降低了竞聘干部‘临时拉票’的作用。”据同样在此次竞争性选拔中走上宣教处处长岗位的王奕介绍,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将被免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
从“一届内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竞争上岗”的老方式,到如今“逢调整就采用竞争性选拔”的新举措,选人用人的机制创新脚步明显加快。
“过去尽管探索了很多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但对于一些制度化的细节,并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而新出台的《规定》,不仅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还细化了报名资格条件、定期推荐、民主推荐等十道具体“工序流程”,把发现、测评人才与储备、培养人才相结合,不断扩大竞争范围,真正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
这一新制度彻底打破了“选拔干部,领导说了算”的固有方式,同时也为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了一个透明、公平、公正的环境,“相当于把选人规则交给群众监督、把关,用干部选拔的‘显规则’取代‘潜规则’,全面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
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无形中在市直机关干部中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波,证实了“熬官”、“要官”行不通,激起了广大干部“靠能力制胜,凭实绩进步”的工作激情。目前,我市检察院、法院、党校、工会、团委、审计局等8个市直单位已经陆续实施了竞争性选拔,共有六十多名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顺利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记者 崔璀 通讯员 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