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北仑两户人家因小狗“冲突”升级到斗殴,最后落得个两败俱伤:一方有人重伤住院,另一方有人身陷囹圄。昨天,北仑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31岁的葛某是安徽人,和妻子闵女士住在大榭开发区某小区。今年1月4日下午5时半,同住该小区的汪先生在小区内遛狗。经过葛某家门时,他的狗冲着葛某家的小狗叫了几声。
闵女士听到自家的小狗在门口叫并“咚咚”踢门,即开门查看。她看到汪先生牵了一条大黑狗,气愤地说:“你怎么牵狗来欺负我家小狗,你的狗特别厉害是吗?”双方为此发生争吵。随后,闵女士打电话给丈夫葛某“求援”:“我们家的狗被咬了,对方还在这儿吵架,你快回来!”
没几分钟后,葛某赶到:“谁和我老婆吵架?”“是我!”汪先生回答。双方随即发生扭打。冲突中,冲动的葛某回到房内,从电视机下面的柜子里拿出一把自制钢刀,将汪先生捅伤。汪先生被送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他的左胸部损伤构成重伤。 (宁波日报 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谢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