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台州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日前出炉,有住房租金标准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两部分。
根据规定,新建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低保家庭的住房租金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20%缴纳,其他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租金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40%缴纳。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方面,低保家庭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其他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8元。
凡符合台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可在今年内携带家庭现有房产状况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以及本人户籍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情况证明等所需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
家庭户主若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或其工作单位同事、社区干部代为申请,但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家庭成员的,应出具相应的身份证明。
???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出台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
为及时了解和解决好台州市区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扩大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覆盖面和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不断加大对民生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台州市发布了台州市区2010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
标准中规定,台州市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533.4元的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享受廉租房家庭保障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本市区常住居民户口(指非农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9061.2元;
三、家庭现有房产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5平方米(含16.5平方米)或2人以下(含2人)家庭现有房产人均建筑面积低于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本市区常住居民户口(指非农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现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533.4元。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 编辑: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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