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4月28日,伴随着审判长庄严的宣告,一场民事诉讼在桐乡市洲泉镇坝桥村的村民家里开庭。据介绍,由于被告人徐某身体伤残、行动不便,考虑到他的具体情况,桐乡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了徐某的家里,而徐某则是躺在床上应诉。
当天一大早,洲泉法庭的庭长沈元明早早地来到当事人徐某的家里,开始布置“法庭”,由于被告人徐某行动不便,沈庭长让其躺在床上,就将那张床作为被告席,随后,又在床边将两张桌子并排摆在一起,桌上放置了从法庭带过来的审判员、原告以及被告的牌子。原告和被告的大多亲属都来旁听,沈庭长让徐某的家人搬来几个凳子,设置了“旁听席”。
上午9点钟,法庭准时开庭,审理的是一桩离婚诉讼。当妻子李某宣读完起诉状之后,李某几欲起身答辩,庭长还是让徐某平躺在床上回答法庭的提问。
这个时候,旁听席上有人说话了,法警马上上前制止。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逐次进行,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理由很简单,妻子嫌丈夫对家里关心不够,对孩子也是漠不关心,而且脾气还很暴躁。而丈夫徐某则认为妻子在外面有了男人,才跟他离婚。
“我们平常通过电视看到法庭都是非常严肃的地方,一般人都不能随便进去听,今天听说能在家门口看到打官司,我放下手上的活马上就过来了。”坝桥村一位村民说。
徐某的一位亲属表示,农民打官司必须到镇上的法庭或市里的法院,来回要花路费不说,去了还不知找谁,也不知怎么办。尤其是徐某的案件,让家人很头痛。徐某的家人说,自徐某从三楼摔下之后,身体残疾,一直卧病在床,而妻子又起诉离婚。这样的状况,连法庭都不能去,还怎么说理呢?不料,洲泉法庭了解这个情况之后,决定将法庭搬到徐某的家里,这样,徐某就可以躺在床上应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