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1日讯 日前,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同意开展河北坝上闪电河等62处湿地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将衢江区政府上报的浙江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列入试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建区、生态立区”战略,充分利用乌溪江湿地资源优势,帮助库区农民增收,提升衢州城市品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衢江区委、区政府把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创建作为重大项目谋划和重点项目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浙江大学、浙江林学院等五家单位的20多名专家组成考察组,对乌溪江湿地公园进行综合科学考察,为总规编制提供了丰富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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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具有其它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
乌溪江湿地是高峡水库的典型代表,是低山区库塘湿地、河流湿地的典型类型,栖息地面积辽阔,湿地植被较丰富,生物类群众多。有维管束植物1186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植物2种、Ⅱ级保护植物7种;湿地维管束植物93科254属369种,占浙江省湿地维管束植物种数的33.5%;有水生无脊椎动物45种,脊椎动物240种(占浙江省脊椎动物种数的27.9%),其中国家I级保护动物4种,国家Ⅱ保护动物18种。同时,乌溪江湿地“一江两湖、两岸青山、山水相连”,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类型丰富,并极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