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骗他人携带古董来龙泉交易,趁机将古董盗走。日前,龙泉市检察院对林某、叶某两人涉嫌盗窃一案提起诉讼。
去年10月初,林某从朋友处得到了一个古董生意人项某的联系方式,遂决定与叶某合谋,以“黑吃黑”的方式,以有人想买古董的名义把项某连人带货骗到龙泉后盗取古董。
当月中旬起,叶某化名为“徐安”,以龙泉有老板要购买古董为由,频频打电话联系项某,约项某携带古董到龙泉交易。11月上旬,项某果真上钩了,和朋友侯某、柯某三人各携带一只青铜器来到了龙泉,入住在由林某、叶某事先预定的某宾馆。当晚,叶某按计划带项某等三人到外边吃晚饭,项某等人不知是计,就把三只青铜器放在宾馆房间内与叶某一起去了。林某则趁机窜至项某所住的宾馆房间内,将房间内的三只青铜器盗走。项某等人发现青铜器丢失后,立即向龙泉市公安局报案。
经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林某、叶某盗走的三只青铜器,其中一只青铜鼎年代大致为春秋时期,品相完整,属于国家二级珍贵文物,另两件则属于国家一般文物。目前,三件文物均已被依法收缴移交给龙泉市博物馆保存。
(记者邓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