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近日,乐清市委出台《乐清市领导干部学习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对该市市管领导干部的学习进行量化考核。领导干部如果连续三年学习“不及格”,不得提拔任用,还要被通报。据了解,此举在我市尚属先例。
该《办法》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组织要求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学分为学习计量单位,实行年度量化考核管理。每三年一个周期,第一个学分制考核管理周期为2010年-2012年。考核对象在三年内必须完成200学分,每年至少完成70学分。及格线为70学分。
学分考核结果事关干部前途,全年累计学分高于90分的,评为优秀学习型干部;低于70学分的为学习不合格干部;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不得提拔任用,是后备干部的则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