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5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男人可以没才,可以没钱,但是不可以没责任感。”杨济源的这句话,昨日在法庭上被反复提及。
昨天上午,见义勇为的浙江工业大学大三学生杨济源遇害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杭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成涉嫌抢劫罪,杨家人在附带民事索赔中要求判处杨成死刑、立即执行。
杨成认罪并多次忏悔,表示若被判死刑,愿无偿捐献器官。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在“五四”青年节这天,审理这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意味深长。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26岁的杨成来自甘肃西和县,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告别2009年。行凶后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年1月1日傍晚5点左右,他在杭州的出租房里被警方抓获。
“被捅后他继续抓住我不放。”杨成在法庭上断断续续回忆了事发时的过程。
“我2009年12月30日到杭州,第二天晚上大概10点多,我和‘马子’、‘平头’、‘嘎子’(杨成的3名同伙,3人均因不构成犯罪,被治安处罚)从大关夜市那里过来,到德胜新村这里,我们4人商量好,在夜市寻找目标,偷点东西。”
“晚上10点30分左右,德胜新村门口一家烧烤店旁站着一个年轻小伙,他衣服的右口袋里露出了半个手机,我向周围几个同伙暗示了一下,朝那个年轻人看了看,就上去,打算掏那个手机。”
“我刚伸手准备偷时,就被那个小伙子(杨济源)发现了,他朝我笑笑说‘你偷手机’。然后用右手抓住我的衣服,这时,旁边一下子就上来两三个学生模样的人把我围住。马子、平头、嘎子他们也上来帮我解围,帮我把他们往人少的地方推。”
“这么做,是方便我们一起逃跑。”杨成说,后来看见人多了起来,没有办法了,“马子、平头、嘎子就扔下我,往德胜路的东面逃跑了。”
“我把裤子口袋里的镊子掏出来扔掉,对杨济源说‘这里人多,我们到旁边说好了’。他不肯,朝旁边叫了两声,这时又有很多人围过来,我感觉情况不妙,一心想跑,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这时围着我的人和我撕扯,我只想脱身,就朝杨济源身上捅了过去,当我把刀子收回来时,由于相互拉扯,我和抓我的这些人一起倒在地上,杨济源也倒在地上,但他还是继续抓着我。”
“我挣脱对方站起来,杨济源也站起来,继续抓住我”,杨成说,“但过了没多久,杨济源就退到一旁没再看见……”
杨成说,杨济源比他长得高,他捅在杨济源腹部偏右的位置。趁人群混乱时,他挥舞刀子逃了出来。
刀是他从老家带过来的,之后他打车回租住房,把刀扔到旁边的河里。
该不该判死刑成了庭辩焦点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杨济源因腹部遭锐器刺戳导致急性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庭辩论时,杨成该不该被判死刑,成了焦点。
检察官以社会危害结果严重、影响恶劣来形容杨成的罪行,并认为杨成在实施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死亡,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杨成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在对杨济源遇害表示同情的同时,认为杨成当时只是为逃命,怕偷东西被发现后遭打,刀捅杨济源的行为不同于普通的抢劫杀人案,因为杨成主观上并不追求杨济源死亡的后果,并且不希望杨济源死亡,主观恶性不大,而且杨成没有前科,希望法庭给杨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一观点遭到检察官的驳斥,检察官认为,杨成在盗窃被发现后抗拒抓捕,还将刀捅向一位很有社会责任感、嫉恶如仇、风华正茂的优秀大学生,捅的是要害部位,主观恶性显而易见,并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杨济源家人索赔57.5万元
刑事部分庭审结束后,附带民事诉讼继续开庭。杨家人向杨成提出包括5万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索赔总计57.5万余元。
“我们要求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杨济源父母委托律师在宣读起诉状时说,杨成及其家属在案发几个月里没有向死者家属表达任何歉意,也没有积极赔偿,抚慰被害人家属。
“在律师会见时,我就承诺,若被判死刑,将无偿捐赠身体器官。”杨成在庭上两次重复了这句话。
杨成的辩护律师说,杨成本性也不坏,以前还捐款帮助过别人。
在昨天的庭审上,家属始终抱着杨济源的遗像;杨成的姐姐和女友也从老家赶来听审,她们说愿意替杨成向死者家属当面道歉,并积极筹集赔偿款,希望得到杨济源家属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