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确保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我市开始发放今年一季度低保对象物价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监测,2010年第一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为4.2%。对照物价水平,温州市区城镇低保对象一季度的物价补贴每人7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50元,资金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他各县(市)的物价补贴金额按当地低保标准测算,不得少于30元。
据悉,享受此次补贴的城镇低保对象共7516户13324人,农村低保对象共67673户119198人。按照要求,物价补贴在5月21日前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