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团伙成员冒充台湾人,谎称可兑换仿真度极高的台湾版假人民币,以演“双簧”的方式锁定按摩女,在温州、台州等地多次行骗。永嘉县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林某、刘某、廖某一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间,苏某、林某、刘某、廖某等人时分时合,三人一组,在温州、台州、宁波、杭州、绍兴等地多次以演“双簧”的方式行骗,受骗人大多为按摩女。三人中由一人冒充台湾人,其余两人谎称“台湾人”手头有大量的台湾版假人民币可供兑换,并故意把真钞当成假币让被害人带去银行鉴别,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又假装以5:1的兑换比例,将被害人的现金骗走。采用这种方式,苏某等人共骗取人民币69.6万元。静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