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记者崔璀通讯员金志红
继5月6日中纪委、中组部召开“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后,昨日,市委组织部召开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天宁在会上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全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林天宁指出,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林天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以“开展一次学习宣传、组织一次自测考试、进行一次责任承诺、创新一系列制度、组织一次条例自查、抓好一次专项整治”这“六个一”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