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乐清一企业老板在家门口遭歹徒劫持,被逼说出银行卡密码,存款被劫匪消费、转账60多万元。事发后,涉案劫匪先后落网,其中1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另3人被判有期徒刑19年6个月至4年不等。
去年1月18日凌晨2时许,乐清市虹桥镇飞虹路,一企业老板黄某吃完夜宵,开着奔驰轿车回家。刚停好车,一帮人围了上来,把他拉出车,一男子拿出一把短枪抵住他的腹部,将他推上了一辆丰田轿车,开到乐清淡溪水库附近山上。
这帮人用手铐铐住黄某,用布蒙住其眼睛。他们从黄某身上搜出银行卡,逼问出密码。然后,他们先后到乐清乐成、虹桥等地,使用其银行卡进行取现、消费和转账共计647360元。此外,他们还拿走了黄某放在轿车储物箱内的6万元。
苏某,四川人,是参与这次抢劫的一名重要人员。2008年年底,苏某等人商量,到乐清搞点钱。由乐清人“阿锋”物色对象。随后,“阿锋”带他们去了清江镇,在路边看到一辆车牌尾号为055的奔驰轿车。“阿锋”说,奔驰车车主姓黄,很有钱。于是,这帮人开始谋划抢劫黄某。
黄某说,当天下午4时许,这帮人拿到钱后,把他放在山上一个山洞口,然后离开。他下山后,去银行一查,发现银行卡里70多万元存款,只剩10多万元了。此外,戴在他手上的价值6万多港币的劳力士手表也被抢走了。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