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9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本来是想方便租客看房,余杭的陆女士放心地把家门钥匙放在了小区物业管理处,没想到物管人员却擅自将房子出租了,收了一大笔租金后,开溜了。
今年1月17日,陆女士突然接到房客徐某的电话,对方说自己租房已经住了一段时间了,房间里还没开通有线电视,于是打电话给房东陆女士。
接到电话后,陆女士懵了。自己都不知道房子已经出租了,没收到租金怎么就有人住进去了?
陆女士这时才想到小区的物管人员严某,于是赶紧给严某打电话,可对方却停机了。租客也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和陆女士一起报了警,很快严某被抓获。
38岁的严某是陆女士所购房屋所在小区的物管人员,余杭本地人。去年3月份的一天,陆女士想把房子出租,但觉得租客每次来看房,自己每次一趟一趟跑挺麻烦,于是找到了小区物管。
刚巧这天碰上严某一个人在物管处值班,陆女士向他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并把家门钥匙交给严某,告诉对方如果有人想租她的房子可以通知她,或者也可以让严某帮她带租房子的人去看她的房子,但如果有人要租房子的话,自己一定要到场签协议。严某同意后,陆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到了去年12月,严某因迷恋赌博欠了一屁股赌债,正愁无法偿还这些赌债。正巧12月25日上午,租房客徐某和丈夫找到小区物管说想租房,问问有没有合适的房源。
严某就想到了陆某的房子,于是他便带着徐某夫妇去看了房子,看了后夫妇觉得很满意,并表示想长期租用这套房子。严某说一个月700元,如果要租房子的话一次性付两年的房费,共1.68万元,徐某夫妇同意了。
次日下午,严某打电话给徐某夫妇,叫他们到一家房产中介那里去交钱。两人碰面时严某已经在中介公司了,徐某一开始还不放心,并问严某房东怎么没来。严某说房东在温州,现委托他办理租房一事。
徐某也没细想,就和严某在中介公司签了房屋租赁协议。当时签协议时严某签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签了房东陆某的名字。之后,徐某把1.68万元现金交给了严某,严某把房子钥匙给了她,但没有出具收条。
徐某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严某设计好了的骗局。因涉嫌诈骗罪,严某于5月7日被余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