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隐瞒婚史搞网恋 陪老公回家被情人发现
记者钟根清通讯员张玲
随着网络的普及,QQ聊天、校园交友、网络游戏逐渐成为人们交流的方式,很多人通过网上聊天结交朋友甚至结成良缘。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络交流中可千万得留个心眼。这不,龙泉小伙张某就吃尽了网络恋爱的亏,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09年9月,张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雷某,在网聊过程中,雷某被张某的幽默与风趣打动了。见了面之后,两个人更是相见恨晚,彼此都相互喜欢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岂料,雷某却早就于2006年和小陈(化名)结了婚。但是,为了维持与张某的恋爱关系,雷某向张某隐瞒了已婚的事实。
2009年11月24日晚,张某和几个朋友在龙泉市剑瓷街道某小炒店吃夜宵,张某从周某处了解到有个男子陪同雷某一起回家了。张某越想越觉得有问题,在回到租住处后,张某觉得自己被戴绿帽了,心里非常生气。
于是,张某辗转要来那名男子小陈的电话,确认小陈在雷某家住宿。次日凌晨1点左右,张某叫上周某、胡某持砍刀,陪同其到雷某住处看个究竟。来到雷某的住处,一通敲门后,小陈开了门。一见是小陈开门,张某一阵气血上涌,与周某、胡某三人就对小陈进行挥砍。
周某将小陈的头部砍伤、张某将小陈的背部砍伤,雷某见状立刻上前将小陈抱住以此作保护,此举引发了张某等人更大的怒气,他随即挥刀把雷某也砍了一番。
之后张某等人将雷某强行带走,并驾车潜逃到义乌。到达义乌后,于心不忍的张某将雷某带至义乌市稠州医院,对雷某被砍伤的左手进行治疗。经法医鉴定,雷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而她丈夫小陈未达到轻伤的程度。
龙泉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张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处刑,于2004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再次挥刀致人受伤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考虑到张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在事后赔偿了两位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