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1日讯昨天,安徽籍驾驶员胡某因酒后驾驶,在高速公路上睡着,成为沪杭高速嘉兴段酒后驾驶被扣除12分的第一人。
昨天凌晨2时40分左右,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一大队民警小叶在正常执勤,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F0A071的小轿车停在路边。小叶当即上前查看。“没想到车内驾驶座上竟有一个人躺着睡觉,敲开车窗后,一股浓浓的酒味飘出窗外,驾驶员的意识也不太清楚。”小叶意识到此人开车前肯定喝过酒,便和随后赶到支援的民警一起将该驾驶员和轿车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经过了解,驾驶员姓胡,现住嘉兴市东栅街道。5月9日晚9时左右,胡某和几个朋友在杭州临平喝了酒之后,想驾车返回嘉兴,当车辆行驶至高桥附近时实在撑不住了,胡某便将车辆靠边停放,直接就在驾驶座上睡着了。后经检测,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每毫升0.57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决定。嘉兴日报 记者陶巍通讯员顾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