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委召开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近日,记者就我市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采访了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今年3月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告一段落,为什么要紧接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答: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两项活动,一项是学习实践活动,另一项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实践活动是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续,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这两项活动紧密衔接,相互促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总结大会后,中央、省委先后召开了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明确要求市、县两级在5月中旬前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这项活动。
我市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是市委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记者:这次我市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目标是什么?
答:市委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4月27日,市委常委会对我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并明确提出,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鱼水关系进一步密切,基层和谐稳定发展局面进一步巩固。到2012年,在全市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培育一批“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100个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工作成效明显、广大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其中农村70个,城市基层12个,非公有制企业12个,新社会组织6个。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好吗?
答:我们针对农村、城市基层、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国有企业、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和离退休党支部等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特点,分别提出了不同活动载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深化“三民工程”建设为载体,争创“新农村建设先锋”;城市基层党组织以“建温馨和谐家园”活动为载体,争创“文明和谐先锋”;非公企业党组织以“增活力创和谐”活动为载体,争创“活力和谐先锋”;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以提升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为目标,争创“诚信服务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争创“转型发展先锋”;高校党组织着力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争创“育人成才先锋”;机关党组织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要内容,争创“廉洁高效先锋”;各类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开展活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以“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成为组织老同志、凝聚老同志、教育老同志、服务老同志的坚强堡垒。
记者:这次活动具体怎么安排?
答:根据中央的部署,整个创先争优活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为期两年半。具体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从今年5月份到明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市委将在明年“七一”前夕集中表彰一批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第二步是从2011年7月份起,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召开献礼。届时,市委将对整个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专项表彰一批“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记者:从您前面介绍的情况来看,创先争优活动时间跨度长,内容多、要求高,如何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答: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所管辖行业、领域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机关工委要加强对机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指导;统战部门、民政部门要分别承担起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切实摸清底数,按照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要求,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财政、司法、国资委、教育、卫生、老干部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要具体指导好各自领域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