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企业不掏一分钱,就能坐享节能改造成果。目前,南湖区企业正流行一种节能改造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即由专业公司为企业提供节能设备和技术,包括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事,回报是从企业节约的能源费用中按比例分享利润,而若干年后全套节能设备将归企业所有。
“2009年底,我们和江苏的一家公司签了协议,由他们对一次风机进行变频改造。”嘉兴恒华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建良说,改造完毕后,每年光这一项就可节约电费135万多元,为企业省下一大笔钱不说,减排后对社会也是一件不小的贡献。
事实上,早在2007年,余新镇的恒华热电就已尝到了“能源保姆”带来的甜头。
2007年6月到9月,杭州柏诚电气节能有限公司自带设备和技术,将恒华热电原来设计使用的冷却循环水系统进行优化,同时使用该公司设计定制的高效流体循环泵。恒华热电总工程师胡星做的一个统计是:冷却系统3台机组原来每小时用电量为780千瓦时,技改后的耗电为463千瓦时,节电率达到了40.5%。总的算下来,这一改造一年给企业省下了95万元人民币。
按照协议,节省下来的费用70%归对方,30%归企业。“即使这样,我们企业也很划算,因为使用3年合同期满后,这些设备就归我们企业所有了,以后节省下来的电费都是自己的了。”用钟建良的话来说就是:这是节能改造“零首付”。
“企业不需花一分钱,不必承担任何风险就能坐享节能成果,而节能公司也从企业的收益中获得了利润,这是一个互利多赢的节能新模式。”南湖区经贸局投资能源科科长杨水林介绍,这种模式是从国外引进的,最近开始在国内流行,现在看来,恒华热电走在了前列。
在南湖区,除了恒华热电,博尔塑胶、秀舟纸业等公司也已着手准备采用该模式,一家化工企业最近也已在和相关中介公司频频进行对接。
“节能改造跟转型升级一样,企业重视就容易落实。”区经贸局有关人士说,企业自身投入参与节能改造和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可谓节能改造的“殊途同归”。不同的是,合同能源管理是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的改造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积极性,与之前国家硬性要求企业减排相比,是一种更为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