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伪卡欺诈、恶意透支……如今,由银行卡引发的各类犯罪现象屡屡发生。自4月中旬起,秀洲警方部署开展了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分析梳理出相关案情70多条。昨天,秀洲警方经侦人员向记者叙述了部分具有一定典型性的案例,给市民提个醒。
伪卡欺诈
防范等级:★★★
5月6日,王店镇假山村村民张某突然接到银行打来的催款电话,说其于2008年4月24日办理的银行卡透支1.3万余元,让他赶紧归还本金和利息。更令人惊讶的是,“张某”办理银行卡时附带的身份证明中写着其为某服装公司总经理,年收入30万元,而张某一直在假山村种田。经查证,身份证明中的公司名称及印章均属伪造。翻开“张某”的银行卡使用记录,民警发现此银行卡在办卡后有3次取款和2次消费。据张某回忆,自己的身份证在几年前就遗失了,但由于从来不用,所以一直没有办理挂失手续。
民警提醒:在银行卡犯罪行为中,伪卡欺诈约占到四成。不法分子通过借口帮助他人办理银行卡或从非法渠道获得他人信息资料等手段,冒用他人信息办理银行卡并进行透支,将债务转嫁到他人名下,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麻烦。在已展开侦查的案件里,冒用农村居民身份的案件达半数以上,这是由于该群体对于身份信息资料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导致的,故居民个人的身份信息不要随意泄露,身份证丢失需及时挂失补办。
要求报出银行卡密码
防范等级:★★
5月5日中午,新城街道亚都社区居民陈先生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一名自称是“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的女子在电话中说:“您的银行卡被人伪造或盗用,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她要求陈先生把卡号和密码报给“银行工作人员”予以确认,以免银行卡被冻结。陈先生信以为真,顺口将银行卡卡号和密码报了出来。待他随后查询时,银行卡内的3000余元存款已被转账。
民警提醒:银行卡诈骗的类型不少,市民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银行职员或警方都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款,若有人提出此类要求应及时报警。
恶意透支
防范等级:★
5月4日,农行秀洲支行工作人员在清理账目时发现,新塍镇的许某在今年2月办理的银行卡已欠下债务7000多元,怀疑有人进行伪卡欺诈,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经过调查得知,从事销售业务的许某竟分别在3家银行办理了银行卡,3个月中共欠下3家银行债务2万余元。许某说,他是“花明天的钱做今天的事”,但同时表示没钱支付债务。
民警提醒:恶意透支如何界定?去年年底由“两高”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包括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等6种情况。恶意透支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