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对俞女士劝服少年自首很是佩服,俞女士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毕竟他还是个孩子。她说:
这个小鬼从店里一直走到办公桌这里,捂着头,脖子上,裤子上,鞋子上都是血。我说你干吗,他说躲一会儿,然后就坐到里面的地上。我说你打架了啊,你这么年轻,在外面交朋友可要注意啊,你这样子你父母多少担心啊。
他说他砍人了,抢钱,两天没吃饭了。我就给了他一个我包的粽子,早上我剥好我老公没来得及吃的。他咬了两口,吃不下去了,又说渴。我给他倒了一杯水。他一口喝掉了,一连喝了五六杯。
外面已经有人抓住另一个,从店外经过。我就说外面那个是跟你一起的吧,已经被抓住了,外面都是警察,你逃不掉的。他有些紧张。我又说,你多大啊,他说1995年1月生的,我和我老公还帮他算,才15岁零4个月。我说你这么小,以后人生的路还长着呢,犯了错有机会改正的,人们会原谅你的,你不为你自己考虑,也得为父母想想啊,养你这么大多少不容易,你执迷不悟他们有多少伤心啊。他不说话。
他自己头上也受伤了,左后脑被砍了一刀。他问我老公,以后伤口会不会不长头发了,会很难看的。我老公安慰他说,不会的,会长头发的,以后还会很帅的。你看看,他这个年龄很爱美的,到底还是个孩子。
我说你现在应该在学校里的,怎么不上学。他说他是江西人,从家里偷跑了出来。我说出了这么大的事你看怎么办,这小鬼说,我要爸爸来接我回去。我说你自首吧,你现在自首,年龄又小,法院会有所考虑的。他默认了,我就示意老公打110。110说稳住他,他们马上过来。
今天早上9点多,石桥路装饰市场的对面,杨家村丰登里1号,发生一起室内抢劫伤人案。一名41岁的男子身中多刀,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成年,一名被市民和保安联合制服,另一名则在油漆店老板娘的循循善诱之下,选择自首。
两个少年为什么要伤人
伤者姓马,41岁,甘肃人,做水产生意,头上被砍多刀,受伤严重,被送到117医院,现在没有生命危险。
同为做水产生意的叶先生说,当时他正在楼下小店喝茶,听见不远处3楼有人喊杀人了抢劫了,接着就有两个人跑出来,他一直追到石桥装饰市场,追到断头路,和保安一起抓牢其中一个。“听说抢了几千块钱。”
在叶先生和保安孟师傅猛追一名少年的时候,另一名少年悄悄躲进了俞女士开的油漆店。
躲在油漆店里的那名少年则是这么对老板娘俞女士说的:昨天晚上我和老乡在火车站旁的花园里睡觉,那人说给我们找工作,给我们钱,让我们跟他回家陪他睡觉,我们受了“欺负”。
俞女士证实,警方确实在少年屁股左口袋搜出3个避孕套,少年说是马某给的。对于“欺负”这一情节,警方尚未查证。
晚上8点多,办案民警,说两名少年的最新口供为:来杭州四天了,带来的五六百元花光了,想抢点钱回家做路费。
老板娘说是怎么劝服少年自首的
不满16岁要负怎样的责任
警方表示,虽然两人都属于未成年人,有一个还未满16周岁,但涉嫌抢劫并伤人,情节比较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刑法中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自首,可能会在量刑中有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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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自称被男子“欺负”
警方还未查证
下午两点半,石桥派出所通报了这起案件:
警方介绍,两名嫌疑人都姓匡,都是江西修水人,大匡16岁,小匡15岁,自首的是小匡,两人都没有前科。
两个人交代,他们初中没读完,5月初想到杭州来打工。因为年纪太小找不到工作,用完身上的钱后在杭州流浪。5月11日晚,他们在城站附近一个公园内睡觉,碰到了马,马听说他们的事情后,说他能帮助两人找到工作。于是,他们跟着马,到了马的暂住地——丰登里1号三楼的出租房。早上9点,趁马熟睡的时候,拿了房内菜刀砍伤了马,抢走了抽屉里的2000元现金后逃跑。小匡逃到一家油漆店后,经人劝说决定自首。目前尚未查证“欺负”情节,但对小匡自首情节予以认定。
目前,两人都已经被刑拘,警方正在联系他们的父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