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5月13日讯(通讯员 瓯文) 无业男子张某专对小学生“下手”,一元两元也不放过,稍有不从就对其拳打脚踢。为此,张某被温州市瓯海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4个月。
张某1993年出生在四川的一个农村里,两年前辍学在家,后来到温州。他平日里游手好闲,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2009年9月至11月间,张某就守在路边等“机会”,看见单身或结伴而行的小学生从跟前过去,张某就借以各种借口索要“零花钱”,一元两元都被张某收进口袋。遇到有些小学生没有零花钱,张某就以言语加以威胁,甚至对其拳打脚踢。该校老师从学生口中知道该情况后,联名举报了张某,后张某在一网吧被抓获。瓯海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他强拿硬要了6名小学生人民币共19元。
瓯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三个月内五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属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犯罪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予以从轻处罚,以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