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原本想吓唬欠债人尽快还钱,最后居然演变成了抢劫。日前,宁海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广西籍男子何某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5日,何某与男子杨某因“债务”问题发生争执:何某一口咬定曾借给杨某1500元钱,对方一直未还,而杨某却称早已还钱。
欠债还赖账,何某对此非常气愤。次日晚8时许,何某纠集3名男子来到杨某暂住处索债,见商谈未果,何某叫3名男子对杨某实施谩骂、殴打,并强行在杨某身上搜出现金800元,又逼迫他写下一张4000元的欠条。
但何某仍不罢休,他发现杨某身上有银行卡,顿起贪念。何某等人将杨某及其女友强行押到储蓄所的自动取款机上,逼迫杨某取出2000元交给他们。之后,何某见杨某被打伤,“发善心”甩给他400元“医药费”后逃离现场。杨某报警后,何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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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暴力胁迫所签协议自始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必须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被告人何某等人为索取债务,违背杨某意愿,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迫使杨某写了欠条,该欠条自始无效。
宁波日报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蒋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