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4日讯昨天是人居展的第一天,看房买房的情绪,又一次被点燃。自从房产新政出台之后,买房出现了一些和以往不同的情况。比如贷款难贷了、二套房首付增加。这对不少刚需者和开发商,都是一个考验。大家普遍都会遇到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呢?咱们先来看看余阿姨碰到的难题。
余阿姨一家,看上了萧山绿都金域三江楼盘。4月12号赶去售楼处咨询,觉得比较合适,交了预付款20万,18号去银行申请贷款。这房产新政是4月17日出台的,就差这一天,变化有点大。
余阿姨:“咨询的时候,说首付45%,我们准备了,后来说55%,我们也去凑钱,凑齐了,后来办了手续,又咨询,银行根本不受理了。”
余阿姨说,新政出台,因为他们不是萧山本地人,不能贷款。要买房只能是一次性全额付清,那就从原来的首付60多万,变成了要付127万,这不现实。没办法,余阿姨就想把20万的预付款拿回来,但是开发商没有同意。“开发商说不是他们责任,他说(定金)放在那里,房子卖掉以后,再把这个20万还给我。1年2年卖不掉怎么办,也不是小数目。”
余阿姨说,僵持了快1个月了,他们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由于房产新政带来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浙江震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飞认为:“这是一个不可抗力导致的结果,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的做法对吗?)不对。如果不行,可以到房屋所在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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