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近日,衢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10〕22号),决定从4月1日起,将衢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3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最低限制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津贴和福利待遇。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衢州日报 通讯员 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