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昨天,记者从嘉兴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零售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商业零售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嘉兴市也将同步开展。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业零售促销中的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一是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诱骗他人购买的价格欺诈行为;二是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结算,模糊标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三是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四是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出厂价、批发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欺诈行为;五是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六是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或价值)或者馈赠物品为伪劣商品的价格欺诈行为;七是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八是其他价格欺诈行为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本次整治分为动员调研(4月25日~5月25日)、整顿规范(5月25日~9月25日)、重点检查(9月25日~10月25日)、总结整改(10月25日~11月15日)4个阶段。南湖晚报 记者 谭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