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刚买的彩色电视机无法播放,这让椒江的周女士为自己所花的500元钱喊冤。本来是想为自己的父亲买一台电视机,作为老人家日常打发时间消遣用,可没想到钱是花了,而自己的初衷却没实现。
今年的4月中下旬,周女士路过椒江一电器维修店时,发现店里头放着几台电视机,便进去向店主打听这几台电视机的状况。比较之后相中了一台“XOCECO”(厦华)牌的29寸台式彩色电视机。据店主说,这台电视机是自己刚收购进来的,大概已使用了7年的时间,上家说要换成液晶电视所以才不要这种老款式。谈妥价格后,周女士就以500元买下了这台电视机。
十几天后,这台电视机出现了屏幕花纹、不清晰,再之后就无法显示画面,周女士想到的就是找店家,店家称先给修理下看,如果无法修理那就没办法。几天后,店家给出结论是这台电视机的显像管老化了,无法修理。周女士就提出了索赔要求,店家称周女士是在查验了电视机之后购买的,现在出现问题了责任在她自己。几度协商都无法解决,气极之下的周女士就找了椒江消保委。经过调解,才平息了这起纠纷,店家为这台“超龄”电视机埋了单。
椒江消保委提醒:购买旧电器以及使用电器时一定要注意“超龄问题”。家用电器都有个安全使用年限,彩色电视机的安全使用年限参考为8~10年,即使没有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如果电视出现了图像不清晰、画面颤抖等现象,那就可能说明了相关元器件出现了老化,这种情况也是“超龄”的表现。“超龄”电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耗电量大增,辐射可能增强,电线老化出现漏电、引起火灾等等,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慎重。(李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