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7日讯普陀区日前出台了公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任何市民,只要在生产生活中发现有价值的安全隐患,举报给普陀区安监部门后,每次有效举报将可获得500元~2万元的奖励。
新出台的《舟山市普陀区公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标志着普陀区的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据介绍,新出台的政策,明确了举报对象、事项和范围、举报人保护、奖励金额、评奖程序等事项。举报人可依照网格化管辖范围向普陀区安委办进行公开或匿名举报,经查实或认定的有效举报,每次均可获得500元~2万元的奖励。
根据该《办法》,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进行隐瞒、转移财产或上报虚假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直接负责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规定的以及在普陀行政区域内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公共安全及生产、生活安全等18项内容,被列入了有效举报的范围。“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开展,已接到不少有效举报并由安监部门马上给予了处理。”普陀区安监局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张立强告诉记者,“前几天有群众举报浦西某小区一期交房区域与二期的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未做到位,存在高空坠物影响居民安全等现象。安监部门马上会同建设部门等,经过实地察看,在短时间内解决了这个问题。 ”
据介绍,近年来,普陀区安监部门着重抓好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去年不仅出台了《海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发现并举报海上运输、渔业捕捞等作业船舶违法违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还在全省首创了社区网格安全监管员监管安全新模式,199名社区网格监管员活跃在海岛渔村,真正实现了安全监管“纵向到底”。“此次更是将消除安全隐患的‘全民运动’,由海上拓展到了陆地,由单位生产纵深到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各层面。”普陀区安监局局长林伦告诉记者,作为全市首个“请”全体市民查找安全隐患的县区,此举将有效提高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大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舟山日报 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