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今年,我市对部分企业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政策,于今年4月执行的部分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保费缴费比例政策,共为我市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2913万元,其中市本级1347万元。
此次对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旨在支持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集中减征月份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此次适用集中减征社会保险费的境内企业包括困难企业,就业容量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数量多的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大力扶持的企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电子信息业、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记者 邓其锋 通讯员 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