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5月19日讯 将一名15岁的女孩子撞翻在地,拖上车转了一个多小时,又在没人的地方抛弃。近日,肇事者桐乡河山镇司机张某被嘉兴秀洲区警方行政拘留15天。
日前,嘉兴某网站一则题为“一个狠心的司机撞倒人,还把她拖上车,拉到没有人的地方丢掉”的帖子,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网友“蓝紫夕”在该帖中称:5月8日下午,从新塍去桃园途中,一小女孩骑车回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见无人发现,司机就把伤者拖上车,绕着小路走。半小时后,小女孩醒来,司机骗她说:“在路上见你晕倒才拖上车的。”后来,司机担心伤者吵闹,就将其扔在无人的地方后扬长而去。此后,司机回到事发现场,将小女孩的自行车和书包带走。小女孩被好心人送往医院救治,身上多处受伤,头部脑震荡。发帖人希望目击者能站出来,帮忙抓住这个无良的面包车司机。
帖子上网后,千余名网友纷纷跟帖痛批这名无良司机。网友“牛肉丸”说:“(司机)这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网友“哈密瓜”谴责司机丧尽天良。网友“虾米”说:“为了逃避责任,这种事都做得出来。相信这种无良司机最终难逃法律追究。”网友还号召大家“人肉”搜索,揪出肇事者。
发帖人“蓝紫夕”是小女孩的姐姐张婷。记者赶到嘉兴市第二医院时,被撞小女孩——新塍镇中学初二的张小黎(化名)正躺在病床上。
5月8日下午5时32分,受伤者家属向嘉兴秀洲交警报警。接案后,秀洲交警十分重视,但张小黎一度处于昏迷状态,无法提供肇事车辆的相关特征,查找肇事者一度陷入困境。
交警调看大量监控录像后,从300多辆可疑车辆中发现,车牌号为“浙F6581C”就是肇事车,司机是桐乡河山镇人张某。迫于强大社会压力,14日上午,肇事司机张某到秀洲交警大队自首。45岁的张某称,当时只是轻轻撞了一下自行车,看女孩伤得不重,就擦破一点皮,所以没报警。
“性质非常恶劣。”参与办案的秀洲区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姚亚刚认为,“司机是在狡辩,车祸后伤者的情况,不能由司机确定,而应由医生判断。张某遗弃车祸受伤者这一事实确凿。”
目前,张小黎病情稳定,已于5月16日出院。